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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生产项目充分利用企业先进技术优势,拟在海口市秀英永桂工业区投资建设原料药车间生产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有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生产项目

拟建地点:海口市秀英永桂工业区海力路11号

项目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药车间废气、乙醇回收装置废气。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工艺生产废水(枸橼酸苹果酸钙生产甩滤清洗废水、低分子量肝素钙生产树脂再生酸性废水、乙醇回收装置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洁废水、真空泵排水、水喷淋吸收塔排水、职工生活污水。

固废: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滤膜、失效酸性树脂、经蒸馏回收的乙醇溶剂母液、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

项目噪声主要为离心机、真空干燥机、粉碎机、风机、空调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对低分子肝素钙产线车间、菠萝蛋白酶和枸橼酸苹果酸钙产线车间内产生的废气进行分别收集后集中引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终经1根20m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乙醇回收装置蒸馏过程中产生的少量不凝气,通过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根20m高排气筒(3#)排放。其中颗粒物、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乙醇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计算的排放速率要求。项目建成后,将设置以乙醇回收车间为边界外延50m形成的卫生防护包络线范围。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影响较小。

 2、废水

厂区废水最大排放总量约为113.2m3/d,所有废水全部进入现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在污水站经处理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中的较严标准限值后,近期排入附近水体;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海口市长流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均满足且远优于污水处理厂入网水质要求,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生产厂房采用封闭结构隔声,采用独立基座、下设减振垫、隔声、独立的设备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厂区的固废均实现了综合利用与合理处置,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率高达100%,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体委托给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1)项目主要产品为化学合成药品,属于药品制造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范畴。为鼓励医药企业在海口发展,2004年7月海口市人民政府第45号令发布了《海口市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的若干规定》及《海口市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为医药企业创造了优越的投资环境,项目建设符合海南当地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根据《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项目所在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相符合。

(3)根据项目建设用地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叠加核实,项目建用地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合。

(4)根据《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用地规划,项目所在用地规划为现状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现状属于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基本符合。

(5)2016年3月16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琼发改综合[2016]593号),纲要第九节指出,大力发展医药产业。抓住国家实施医改、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试验区等重要机遇,创新我省医药企业的经营模式,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质量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培育龙头企业,做大优势品种,壮大医药产业规模。到2020年,实现医药产业产值500亿元左右,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本项目属于药品制造业,符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

2、区域环境现状结论

(1)地表水环境

永庄水库除总氮、粪大肠菌群出现超标外,其他监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总氮、粪大肠菌群超标主要受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的影响。永庄水库东侧水体和北侧水体除总氮出现超标外,其他监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总氮超标主要受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的影响。

(2)地下水

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标准值。该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3)大气环境

本次监测期间各检测点的SO2、NO2的小时值及SO2、NO2、PM10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级标准要求,项目区SO2、NO2的小时值及SO2、NO2、PM10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级标准要求;各监测点二氯甲烷、HCl以及丙酮的小时值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36-79)中一次值标准要求。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监测,厂界东西南北面厂界噪声监测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区内土壤监测点中各项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管控值,本评价区内土壤质量良好。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生产中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功能要求;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公众调查表明周围的人群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本项目的建设还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永桂工业区海力路1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76307156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幢435

联系人:杜工  电话:1360516799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告。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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